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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严打的反思 (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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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975年“严打”中,一个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

        面对死刑判决。这王姓女子说了这么一段话:性自由是我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我的这种行为现在也许是超前的。但20年以后人们就不会这样看了。

        不幸而被言中,在几十年后,尽管性自由仍未成为主流的社会道德,但人们对于性行为已经宽容多了。

        在刑法中流氓罪已经取消,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只要不妨害公共秩序,连犯罪也构不上了,更不用说判处死刑。

        大批的刑事犯押往维省戈壁滩劳改,当然,那里还有来自全国其他地方的劳改犯们,刑满后也不能回内地。

        富海县有一姓王的小伙,在一路上和同伴打赌敢亲女孩嘴吗?

        结果他真的去亲了过路的一女孩。被抓后,还真的被判死刑,枪毙了。轰动了当地。

        过了好多年,据说公安给家属赔偿了200来钱了事。

        1975年,吉姆奈县城,一对男女谈恋爱,由于双方家庭条件悬殊过大,女方家长一直不同意婚事。

        无奈女方毅然决然和恋人半公开**以此来要挟父母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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