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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追求着越来越复杂,同时,有的人则在追求着越来越简单。
陆离在牧场待了几个月,心态已经平静下来许多,尽管如此,但今晚还是可以感觉到一些浮躁。七点半就无事可做,无聊到就连发呆都坐不下去,他觉得,他需要摆正心态。
想到这里,陆离就从登山包里翻找出了一个小小的记事本,然后拿住笔来,依靠着一个树干,将本子放在膝盖上,开始写字。仅仅只是单纯地写字而已,陆离甚至不记得上一次亲笔写字是什么时候了,自从有了电脑之后,他早就习惯用键盘来记录思想了,突然回到用笔墨来记录,大脑居然袭来了一阵陌生感。
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落笔都不利索起来,歪歪忸怩地看起来像是狗爬一般,甚至许多简单的字也写不出来了,那种荒诞不羁的感觉让陆离哑然失笑起来。
还记得以前在中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他十分喜欢写字,将自己喜欢的歌词全部抄录下来,甚至还编绘成了一个歌词本,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了当时学生之间传唱的流行歌曲。可是长大之后,渐渐就不再写字了,直到有一天,离开了键盘之后,却再也想不起双手写字的感觉了。
“你在写什么?”伴随着回归的脚步声,宋令仪的声音也由远及近地传了过来。
“练字。”陆离没有立刻抬头,将的字全部写完之后,这才将记事本举了起来,展示给宋令仪和陆怀瑾看,“刚才坐在这里,突然发现没事可做,可是才七点半就睡觉,又睡不着。本来是想要看书的,结果发现今天出来根本没有带书,所以打算练练字。”
“是不是想起以前练大字的记忆了?”宋令仪笑呵呵地说道,瞥了陆怀瑾一眼。
陆离在小学的时候,中午不喜欢午休,于是陆怀瑾就布置了任务,练一百个大字,一周练硬笔,一周练软笔。这对于小学生来说,着实是一种折磨,根本静不下来。
“退步了。”陆怀瑾冷静地做出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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