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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江洵一起去了A市。
出租车行驶的那一个多小时,我整个人,好像被生生劈成了两半。一半在告诉我:不能去,不该去,你理智一点,不要过于放任自己;可另一半又在极力诱惑我:你不是喜欢他吗?难得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干嘛拒绝,沈余年你听我的,一鼓作气,将他攻下!
那一半又说:江洵是江洵,李文若是李文若,你要还抱着报复李文若的心思接近江洵,那你趁早收心吧,别侮辱他。
不是为了李文若!
心里这道呐喊响起时,两个小人一起消失了。
或者说,她们合二为一了。
时至今日,我已经没办法再欺骗自己——我就是喜欢他,也许从开学典礼开始,也许从那一晚的图书馆开始,也许更早,从第一次看见他在操场上打篮球开始。
他本身就是一个很难让人不喜欢的男生。
我几乎是有些认命地认清了这个事实,同时,心里曾有过的对自己相貌的自负,也完全消失了。
我不觉得江洵会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如果他对我有好感,那好感,是基于什么产生的呢?越走近他,我越想了解他,而每了解他多一点,那种想沉沦的感觉,便越发深切。
应该是九点左右,出租车将我们送到了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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