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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马把这一张照片递给红玫瑰看问的。
“红玫瑰,你觉得这个帅哥如何能不能入你的法眼,以你在江湖闯荡这么多年来去看,以你这么狠毒的眼睛去看到底感觉如何?”
红玫瑰拿着报纸认真的看了一下就直接问我。
“这个人是谁呀?怎么看起来真的是一个非常流行的一个大明星吗?这段时间我都不上街,都不怎么看了,不过呢,这个样子确实是非常好的一个现象,应该能走红得了的,但是呢,帅气会帅气,总而言之,从外形上我感觉应该比那锦堂还差了那么一点点。”
当红玫瑰说出完这句话的时候,二狗子啊,猪头三啊,白面书生啊,还有小马六啊,他们都异口同声的拍着掌,开心的承认着。
“果然还是红玫瑰的眼睛是够毒的,一下子就看清楚了事情的本质,非常赞成红玫瑰的一个意见!”
我万万没想到,居然就连红玫瑰也认为这个那锦堂会比丁峰俊的样子显得更加帅气了,而且居然得到这么多人的赞同,我一时间真的有些语塞,而且看到那个小人得志的样子,真的恨恨得后牙齿又磨牙。
这个小人得志的那锦堂又开始指责这个报纸,指指点点的调侃着。
“这个小伙们虽然说是真的是很帅,社会背景,家庭背景完是无可挑剔的,但是帅又有什么用呢?不过看起来的话呢,那些女孩子对他围追堵截的,估计可能考虑是他的背后的财富吧,只是外表看的话呢,确实是普通一点,如果没有这笔财富在支撑的话,估计跟外面的拉的车夫区别不大。”
我的天哪,我听到那锦堂居然这样的夸夸其谈,贬低着丁峰俊的样子,我真的没想到人可以脸厚到这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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