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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送进医院那天,他看到过谭希希。今天正好赶上谭希希值班,他就追着谭希希问我上哪去了。
谭希希开始没理他,后来经不住高亮软磨硬泡,这小子跟在谭希希身后在医院转悠了两个多小时,把小护士磨得实在没招了。
勉强记得跟我聊天的时候,我曾经给她说过我是做游戏的,提过公司大概的位置,就告诉了高亮。
于是下午4点多,高亮这小子就跑到我公司楼下这条街上来“守株待兔”了。
不知道是上天眷顾一根筋的人,还是我真跟这小子有缘,到六点多我下班,还真就让他遇到了。
我原本对富二代没什么好感,但是听他讲完这一段,我挺感慨,这个社会,像高亮这样的人,真的很不多见了。
本来我跟他没什么交情,充其量也就是发生了点儿误会,按说事情已经处理完了。
只是因为我给他写了份谅解材料,他就费这么大劲来找我,只为了向我表示谢意。
这个人念情,念情就重义,这种朋友多一百个也不嫌多。
想到这里,我拿起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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