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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五章 应劫之人 (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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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受——领纳为义,包括苦、乐、舍三受。

        (三)想——取像构想为义,于善恶憎爱等境界,取种种相,作种种想。

        (四)行——意念中迁流不息,起诸造作为义。即由行动去造作善恶业。

        (五)识——了别为义,由心识了别所缘所对的境界。

        b、四大作用性与色法——四大的地性坚硬,水性潮火性温暖,风性流动。色法中的根身与器界的构成都具有此四大和合的作用性。如我们身体的骨节爪齿是属地大,汗液唾涕,脓血便利,是属水大,热度温暖是属火大,呼吸气息,是属风大。器界中的山河大地以及一切器用物品,也都有此四大的作用性。

        c、四大与根身——四大是地、水、火、风。根身是我们的身体。佛说四大是构成根身的元素,即是我们的身体是由四大和合而有的假相,如果一个人因四大不调,生起大病而死亡,则根身已坏,四大和合的因缘便消散,故佛经说“四大本空”。

        d、五蕴与根身——根身的总和不出色、受,想、行、识的五蕴,由这五蕴互相关系的结合,才聚成了我们具有精神作用的身体假相,到了这些关系的助缘散灭,身体也就坏了。故佛经又说“五蕴非有”。

        e、佛经说“四大本空”,五蕴非有,缘聚则合,缘散则离。”

        这就是说“五蕴根身”是缘生性空,不可对这“五蕴根性”起诸执着,烦恼自缚,就有业报,因为造业的是由这“五蕴报身”。

        十二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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