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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点亮他生命的日子,刚开始是以黑暗的面目出现的。一个聪明人最怕的就是自己挽救人不懂的东西忽然出现,而自己还不得不学习研究。
过了半个月,他才把文章看明白,可以用“极度震惊”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他没立刻找来尼奥见面,而是叫何大同来,因为自己这段时间刚好在幽云市,而何大同也把他举世闻名的小诊所开在了幽云市,这个比江城市市场大得多的一线城市。
何大同现在诊所生意太好,来找他的都是非富即贵的人家的长者,谁都不敢得罪,三天之后,才抽空来跟魏风晨喝一杯。
何大同拿了一瓶酒过来,但是跟魏风晨讲:“这个酒,你千万别在晚上喝,我也不敢,我都是白天早上喝的,然后会让我精神一整个白天,到了晚上,睡的可香了,我老何从初中起就再也没有这么好睡,唉!真是神酒啊!”
魏风晨:“我怎么听起来像药物?”他扫了一眼朴实无华的酒瓶包装,呆了一呆:“玛丽雪莱?”
何大同:“咦?你也听过这酒?”
魏风晨露出古怪的表情:“不是,我从别的地方听过这个名字,当她还是一个1岁小姑娘,大诗人和哲学家雪莱的妻子,曾经写过世界上第一本科幻,叫《弗兰肯斯坦》,中文译名:科学怪人。”
何大同:“哦?两者应该没关系……吧?”
魏风晨:“而且,是常一笑告诉我的这个事情,以前我没听过玛丽雪莱。”
何大同也露出古怪的表情,瞅了瞅酒瓶:“是一个叫伯利兹的国家生产的,跟常一笑会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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