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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当中,他翻了翻书,才发现自己把书拿错了。这本书的扉页上清清楚楚地写着“丁娟娟”三个字。
怎么鬼使神差一般,居然把书拿错了。当时是眼睁睁地看着拿的呀。
等丁娟娟发现了,肯定会来找自己把书换回去的。
但万一她没发现,或者是不想换了,那么自己手里的这本书就只能留下了。带着名字的书怎么再出手?
先不管这些了,准备下班后的球赛吧。
他脱下钢包头皮鞋,拿出自己的那双轻飘飘的白球鞋。
这双鞋虽然饱经风霜,但武文杰竭尽全力保持它们的尊严,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把鞋上的各种污垢一一洗净。
因此,他的这双鞋只是越变越薄,越变越轻,鞋面上却始终没有洗不掉的脏物。
甩掉了沉重的钢包头,穿上薄面薄底的球鞋,他觉得脚上很轻松。蹦一蹦,跳一跳,能感到还有风吹进鞋里。
武文杰在心里默祷两件事:一是下午丁娟娟能去看球,二是他的这双鞋今天在场上不要掉链子。
下班了,武文杰去找混球,让他找几个女工当拉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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