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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任歌行二十岁,刚刚下山,两袖清风一腔义愤,整个一操天日地的愣头青,背着一把剑就以为能救万民于水火,五载过去,说不上一入江湖岁月催,可是他也隐约明白,天地何其大,生民何其众,当初立的誓被从一个陌生人嘴里说出来,让那层不知天高地厚的轻狂更明显了。
可那男子却并不这么觉得,带着点新奇凑近了,仰着头端详他:“你真是羽霄剑任歌行吗,天呐,我能摸一下吗?”
任歌行:“……您随意。”
那男子伸手捏了一把任歌行的脸,啧啧道:“哎呦,还是热的呢。”
任歌行都不知道摆什么表情好:“托您的福,还是热的。”
你再使劲点,它还能红了呢。
男子又道:“怪道人说羽霄剑任歌行‘萧萧肃肃,爽朗清举’,当真是好清俊脸孔——哎,都说你到处行侠仗义,皖地有土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你单刀直入快马□□横扫千军如卷席,摘那土匪头子的首级如同探囊取物,一时间风云变色,只见你手起刀落,那土匪头子颈上鲜血喷了三丈来高,染红了楼上白练,从此皖北大旱三年,是真的吗?”
任歌行忍无可忍地打断了他:“不是,恩公您这都哪儿听来的啊。”
他这是杀土匪还是征匈奴,还横扫千军如卷席,还血喷三丈来高,这得多高的血压啊,真逗。
恩公答得相当干脆:“浣花楼出门直走五十步左拐仙客来客栈对过那家茶楼里的说书的,”说完自己补了一句,“我也觉得不太对劲儿。”
任歌行深以为然:“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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