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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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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明笙点了下头,又问:“墨镜也是我的?”

        他不记得自己戴过那个牌子的墨镜。

        “不是的。”行越低了下头,小声说,“那个是我想要送给你的,我既然已经从你那儿收到了新年礼物,就应该还给你一份,我听说美国的阳光很刺眼,就给你买了墨镜。”

        行越现在提起,声音还带着难过:“可是后来实在打听不到你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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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就没有送给你

        了。”

        那年行越也不过十岁,他拿着所有的压岁钱跑到一家奢侈品店,踮着脚尖才能够到展示台最上方的墨镜,柜台小姐差点都要报警了,还好当时的司机帮行越解了围。

        行越小心翼翼的拿着包装好的墨镜,回到家后又在墨镜盒里偷偷塞了张小纸片,可是他最终也没有要到傅明笙的地址,后来墨镜过时了,行越也就没再把它拿出来过。

        傅明笙不能把一个十岁孩子的感情称之为喜欢,他充其量是记得自己这个给过他棒棒糖的大哥哥,可傅明笙更不能把那份感情泯灭为不喜欢,因为那是对行越这十年的不尊重。

        行越对傅明笙的感情,既是一如既往,又是日久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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