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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是“赌博佬”,延伸至-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人,比如“宁的赌友”、“开赌博场的”、“放高利贷的”等等。
第二类是宁远富的所谓-情人,比如—王晴、兰兰、芳子,还有那些和宁闲聊“性-火热”的对象。
剩下的所有人,可归入一类,就是和宁有关系,但不涉及“赌”、“色”的一班人…
“张局,程大、杨大,我作为宁远贵失联事件的主办侦探,想谈一点看法?”诸葛强直起腰道。
“嗯-”张局眯起小眼—同意?
“我们从一开始怀疑,宁赖子的失踪和‘赌博’有关;经过宁校长找曾明娥谈心,再次提供看法后,又觉得-不能排除‘失踪’因为情感纠葛?
从侦探的角度讲,无论宁失踪的诱因—是‘好赌’,还是‘好色’?万变不离其宗,关键是找出-宁赖子不再出现,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按照这一思路,我们可以设想一下
所有宁远富的债主,应该希望宁活着;只有宁在,他们才有可能-要回银子。因此,假定宁‘死了’,债主的作案嫌疑很小,除非发生‘意外’?
再有,如果宁因‘乱搞’被害,出现的凶手有两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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